― 包含住宿的綜合服務相關條款 ―

「包含住宿的綜合服務」包括以下內容:住宿(一晚)、日本料理課程、抹茶工作坊、書法工作坊,以及其他Plus服務(飯糰課程、和服租賃、日本清酒講座)。以下簡稱「包含住宿的綜合服務」為「綜合服務」。「包含住宿的綜合服務」的申請者稱為「使用者」。「Hanyu.no.obasanchi」稱為「本設施」。

第1條(適用範圍)

1. 本設施與使用者之間簽訂的住宿合同及相關合同,應依據本條款的規定進行。對於本條款未規定的事項,應適用相關法律或普遍確立的慣例。
2. 若本設施在不違反法律或慣例的範圍內同意特殊約定,則該特殊約定優先於前項規定。

第2條(綜合服務合同的申請)

1. 希望向本設施申請綜合服務合同的人,必須提供以下信息。
* 包括代表人在內的所有使用者的姓名、年齡、國籍、語言及性別
* 代表人的住址、電子郵件地址及手機號碼
* 希望的價格方案
* 入住日期(由於住宿僅限於一晚,因此退房日期將自動為次日)
* 本設施認為必要的其他事項

2. 在預約申請時,即視為同意綜合服務中包含的住宿僅限於一晚且不可連續住宿。

第3條(綜合服務合同的成立)

1. 當本設施接受前條申請,並在申請人按照所選方案的人數支付全部金額作為預付款且本設施確認收到款項後,綜合服務合同即告成立。但若本設施能證明未接受申請,則不在此限。
2. 預付款將首先用於抵扣使用者最終應支付的綜合服務費用。如果發生第5條及第14條規定的情況,預付款將按違約金、賠償金的順序依次抵扣,剩餘款項將在依據第9條規定支付費用時退還。各種手續費需由使用者自行承擔。

第4條(本設施拒絕締結綜合服務合同)

本設施每天僅限接待一組客人。在以下情況下,本設施可能拒絕締結綜合服務合同。

1. 當綜合服務的申請不符合本條款規定時。

2. 當申請的日期已被其他客人提前預訂時。

3. 當意圖使用綜合服務的人被認為可能從事違反法律、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的行為時,包括住宿相關的服務。

4. 當明顯可以確定意圖使用綜合服務的人患有傳染病時。

5. 當該人對本設施或設施內人員提出暴力性要求,或超出合理範圍的要求,或者曾經有過類似行為時。

6. 因天災、設施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無法向客人提供綜合服務時。

7. 當意圖使用綜合服務的人因酗酒等行為被認為可能對本設施、設施內人員或鄰近居民造成重大困擾時。此外,當住宿者被認定為「防止暴力團成員不當行為法」(1991年法律第77號)第2條第6項所定義的暴力團成員或與第2條第2項所定義的暴力團有關聯的企業、組織或其他反社會勢力相關聯者時。

8. 當攜帶危險物品(如爐具、石油類物質)或對人體有害的物質時。

9. 當意圖使用綜合服務的人為未成年人且無成人陪同時。

第5條(利用客による總合服務契約的取消)

當綜合服務預約的申請者取消全部或部分預約時,將根據以下規定收取違約金。

1. 若取消時間在服務日7天前或更早,違約金為預約計劃費用的100%,若取消時間在預約後8天前,違約金為50%,若預約完成後取消,違約金為30%。

2. 若客人未提前聯繫,並且在預約日17:00(日本料理課程開始時間)後未到達,則視為客人取消預約,並可能收取預約計劃費用的100%作為違約金。

3. 由於遲到未能參加的部分課程、講座或工作坊,將不予退款。詳情請參見參考資料1.時間表

4. 因自然災害或疫情(大流行)等重大不可抗力因素所引起的取消,將根據特殊情況免除取消費用。

5. 根據前兩項規定,若視為取消預約且客人未通知,當客人能夠提供證明(如公共交通工具的遲到或取消等)顯示其未到達是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則可免除取消費用。
※違約金:百分比是指違約金與預約計劃費用的比率。
・當日無聯絡取消   100%
・服務日前7天內取消  100%
・服務日前8天內取消  50%
・預約完成後取消   30%

第6條(設施的合同解除權)

本設施在以下情況下保留解除綜合服務合同的權利。

1. 如果認定客人在與包含住宿的綜合服務相關的行為中可能或已經違反法律、公序良俗。

2. 如果明確認定客人是傳染病患者。

3. 如果客人對設施或設施內的工作人員提出暴力性要求或超出合理範圍的要求,或者被認為曾經進行過類似行為。

4. 如果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無法繼續提供綜合服務。

5. 如果認為客人在享受綜合服務之前,由於醉酒等原因可能對設施或鄰近地區造成重大不便。

6. 如果客人被認定為「防止暴力團不正當行為法」(1991年第77號法律)第2條第6項中規定的暴力團成員,或與該法第2條第2項中規定的暴力團相關企業或組織有關聯。

7. 如果客人在包括客房在內的設施內吸煙、擅動消防設備或違反設施使用規則中規定的其他禁止事項。

8. 如果未能提供第7條第1項及第2項中規定的註冊信息。若本設施根據前述條款解除綜合服務合同,將退還預付款中尚未提供服務的相應金額。

第7條(包含住宿的綜合服務登記)

1. 在使用當日,客人需在辦理入住時登記以下資訊。
* 客人的姓名、年齡、性別、地址及職業
* 外國人需提供:國籍、護照號碼、入境地點及入境日期
* 其他設施認為必要的資訊

2. 對於未在日本境內擁有住址的外國人,需出示護照並由設施進行複印或記錄。

第8條(設施與設備的使用時間)

1. 客房的使用時間為入住當日下午2:15至退房當日上午10:00。

2. 在入住與退房時間以外,客人無法使用客房、設施及其設備。

3. 本設施的門禁時間為晚上10:00。

4. 廚房與客廳的使用截止時間為晚上10:30。

5. 請於晚上11:00前完成浴室、洗衣機和烘乾機的使用。

6. 各課程及講座的開始時間依時程表為準。 ※請參考「包含住宿的綜合服務條款」末尾的參考資料1.時程表

第9條(費用支付)

1. 「包含住宿的綜合服務」的支付僅限於預訂時的提前付款。

2. 在使用當日,關於額外飲料或商品的費用,需以信用卡支付。如以現金支付,僅接受日圓,恕不接受外幣現金。

3. 即使客人在入住前或入住後自願放棄使用部分或全部服務,預付的定金也無法退款。請一併閱讀取消政策

第10條(遵守使用規則)

客人在使用本設施時,必須遵守本設施所制定的使用規則。請仔細閱讀使用規則。此外,客房內備有使用規則的印刷資料。

第11條(拒絕繼續提供綜合服務)

即使在綜合服務的協議期間內,本設施亦保留在以下情況下拒絕繼續提供服務的權利。

1. 符合第6條中所規定的條件時。

2. 未遵守第10條中所規定的使用規則時。

第12條(拒絕綜合服務內住宿的連續住宿)

綜合服務內的住宿僅限於一晚。恕不接受連續住宿。

第13條(本設施的責任)

1. 本設施在履行或未履行綜合服務合同及相關合同時,如因本設施的過失對客人造成損害,將對該損害進行賠償。但僅限於證明損害是由本設施應負責的原因所致。

2. 為了應對第1項提到的客人損害,本設施已加入民宿賠償責任保險。然而,若損害符合保險合同的免責條款,客人可能無法獲得賠償。

3. 本設施的責任自客人進行包括住宿在內的綜合服務註冊或進入設施時(以較早發生的時間為準)開始,並於客人為離開而離開本設施時結束。

4. 若因本設施的責任而無法提供包括住宿在內的綜合服務(如因天災或其他不可抗力除外),將全額退還預約金。若需緊急安排替代住宿,本設施將協助搜尋並引導至同一城市或鄰近市町村的住宿設施,但替代住宿的費用不在賠償範圍內。

第14條(利用者的責任)

如因利用者的故意或過失對本設施造成損害,該利用者須對本設施進行損害賠償。

第15條(寄存物品的處理)

1. 本設施不處理寄存物品。

2. 關於客人攜帶進入本設施的物品、現金或貴重物品,除非因本設施的故意或重大過失導致的損害,本設施概不負責物品的滅失、遺失或損壞。

第16條(手提行李及隨身物品的保管)

1. 本設施無法接受或保管利用日前的任何手提行李或物品。如有不遵守此規定寄送的物品,本設施將不負責收取及保管。

2. 若利用客在退房後遺留手提行李或隨身物品(包括保險箱內的物品),當設施在確認所有者後,將根據設施的裁量與所有者聯繫並尋求指示。然而,若無所有者指示或無法確定所有者,則從發現日起保管30天,貴重物品將交至最近的警察局,其他物品則將被處理或銷毀。

3. 為了儘量避免上述情況的發生,退房前本設施會與利用客共同檢查住宿室、保險箱、浴室、廁所、廚房及客廳等區域,以確保無遺漏物品並檢查各區狀態。

第17條(停車責任)

若利用客使用本設施的停車空間,車輛鑰匙需自行保管,本設施不接受車輛鑰匙的寄託。此外,提供停車空間並不代表本設施負有車輛管理責任。停車空間僅提供一輛車使用。

第18條(適用語言)

本約款以日文、英文、韓文、中文和印尼文編寫,但如果各語言之間有任何不一致或差異,應以日文版本為準。

第19條(網際網路通信的使用)

1. 在當施設內使用網際網路通信時,使用者需自行承擔責任。若因系統故障或其他原因導致服務中斷,並因此造成使用者任何損失,當施設不承擔任何責任。

2. 若使用網際網路通信過程中,當施設判定使用者行為不當,且預期或已造成當施設或第三方損害,則當施設將向使用者索取相當於損害金額的賠償。

第20條(本約款的變更)

對於本約款未規定的事項,或在經營中被認為必要的情況下,本施設可以在未提前通知的情況下變更內容。

第21條(管轄法院及準據法)

本約款所訂立的契約及相關契約所引起的任何爭議,應僅由當施設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日本法院依照日本法律解決。

參考資料1:時間表

※時間表僅供參考,可能會有些微前後變動。
※當日的各項服務可以取消,但恕無法退款,敬請見諒。

【到達日】

14:00 羽生車站接駁(車輛接送)
14:15 辦理入住手續(填寫表格、護照複印等)
14:30 設施導覽
14:45 和服穿著(選擇Plus服務時,每人約15分鐘)
15:00 抹茶體驗 ※如和服穿著人數為3人,體驗將於15:30開始。
17:00 日本料理課程
19:00 試吃(晚餐時間)・日本清酒講座(選擇Plus服務時)
20:30 自由時間・洗浴・各種免費服務課程(依需求提供)
22:30 廚房及客廳關閉

【出發日】

6:45 飯糰課程(申請Plus服務的客人)
7:45 早餐品嚐時間 ※客廳的茶吧與零食(如餅乾等輕食)可免費使用。
8:30 書法工作坊
9:30 出發準備 與羽生阿姨一起檢查遺留物品及房間狀況
10:00 辦理退房,前往羽生站